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48号)和省委、市委、区委《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密切区政协党组与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雁江知联会、雁江新联会的联系,增进工作互动和经验交流,积极探索联动履职的方法路径,形成互促共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联系对象
区政协党组成员联系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雁江知联会、雁江新联会(名单附后)。
二、联系内容
(一)信息共享。区政协党组成员利用信息获取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及时将上级政协,区委、区政府的工作思路、工作重点等反馈给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雁江知联会、雁江新联会。在区委、区政府向政协通报、协商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重大事项时,邀请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雁江知联会、雁江新联会的负责人参加。在开展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专委会对口协商、委员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协商活动时,扩大吸收部分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雁江知联会、雁江新联会代表参加。在区政协的各项民主监督活动中,扩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政协委员参与面和参与率。
(二)履职互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区政协利用自身渠道优势,积极为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雁江知联会、雁江新联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雁江知联会、雁江新联会充分利用贴近基层、第一手材料丰富、联系广泛等优势,为区政协建言献策提供社情民意。探索实行个别重点协商议题、重点提案联合调研、联合督办的工作模式。探索建立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互助互补的工作模式。
(三)队伍共建。省、市政协主办的各类培训,区政协积极争取名额用于送培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政协委员。区政协主办的委员培训、同心讲坛、常委会会前学习等学习活动,邀请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雁江知联会、雁江新联会负责人参加。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对接联系。区政协党组成员每年至少2次到所联系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雁江知联会、雁江新联会,互通情况,听取意见,区政协各委室积极协助党组成员开展好相关工作。
(二)提升工作实效。区政协党组成员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丰富联系形式和内容,以提升履职质效为目标,通过联系达到合作共赢的效果。党组每年听取1次以上党组成员联系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雁江知联会、雁江新联会工作情况汇报,对履职不力的党组成员予以问责。
(三)注重完善提高。该工作办法是新形势下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组成员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将各项联系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