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各党(总)支部、各委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健全政协系统党的组织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根据区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同意中共资阳市雁江区政协机关党支部委员会设置功能型党支部的批复》(区直工委〔2019〕2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协党组研究,决定在区政协中共党员委员中建立功能型党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设置
在委室联系指导的界别(界联)小组的中共党员委员中建立8个功能型党支部。
二、功能定位
区政协功能型党支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履行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的职责,引领服务政协委员,促进政协履职提升。
三、支委成员
区政协功能型党支部设书记一名,由区政协委室负责人中的中共党员兼任;设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和宣传委员各一名,由界别(界联)小组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中的中共党员或其他党员担任。功能型党支部委员会可不实行任期制,原则上与政协组织换届同步调整。
四、日常管理
1.功能型党支部在区政协机关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党员委员党组织关系在原单位保持不变,由原单位出具党员证明信,编入区政协功能型党支部,接受原单位党组织和政协功能型党支部双重管理。
3.党员委员在参加政协各类会议、学习培训、考察视察等有关活动时,接受功能型党支部的管理与考核,考核情况由区政协机关党总支每年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反馈。
4.加强中共党员政协委员的履职管理,对履职考核排位靠前的,优先推荐为年度优秀政协委员人选,在区政协全会上通报表扬。对考核排位靠后的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5.功能型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培训,党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
6.功能型党支部不收缴党费、不发展党员。
五、组织生活
1.功能型党支部的党员严格按规定参加所在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同时参加功能型党支部组织生活。
2.功能型党支部要认真开展“三会一课”。结合委员活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有政协特色的党员大会、党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为支部党员讲1次党课;结合专题协商、调研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大会发言等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
3.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国家法律法规、政协理论知识和委员履职所需基本知识,提高委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4.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中共党员委员之间要对履行职能、建言献策、政协工作等情况进行评议,带动全体委员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正确处理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关系,确保履职建言的政治方向。
5.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及时掌握党员委员的思想动态,有重大情况应向区政协党组报告。
六、作用发挥
1.党员委员要始终把党员身份作为第一身份,带头加强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带头抓好学习教育,带头履职尽责,带头发扬民主、增进团结,带头密切联系群众,成为政协高质量履职和广大政协委员信赖的先进模范。
2.每名中共党员委员至少联系一名非中共党员委员,通过电话、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非中共委员对区委、区政府、区政协的意见建议,积极将党支部有关会议精神向所联系的非中共党员委员进行传达,强化政治引领,宣传党的主张,完成党的工作部署。
3.建立政协委员联系群众机制,每名政协委员联系群众2名以上,加强与群众的密切联系,切实发挥界别团结各界人士的作用。
4.党员委员带头每年为群众办好事实事1件(次)以上。
七、机制保障
1.制定年度计划,党支部书记每年向区政协党组和本支部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
2.按照“整合功能、一室多用、多室合一”的原则,各支部可在区政协“委员之家”、机关党员活动室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