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坚持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发挥政协组织重要作用,根据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政治协商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区改革发展稳定重点工作开展政治协商,把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四个新雁江”建设目标作为协商的主要任务,对涉及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在区委决策之前、区人大通过之前、区政府实施之前和执行之中进行充分协商,推进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把加强团结和发扬民主贯穿于政治协商工作的全过程,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畅通表达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安定和谐、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为推动雁江发展新跨越凝聚智慧和力量。
二、主要内容
(一)区委、区政府拟作出的有关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措施。
(二)区政府工作报告、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区财政预决算报告、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三)机构改革和重大体制改革方案、城市总体规划、重大专项规划等。
(四)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的预案、实施方案。
(五)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
(六)区政协界别设置,区政协委员、常委人选和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人选。
(七)其它需要进行协商的重大问题。
三、主要形式
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开展政治协商工作:
(一)会议协商。主要有区政协全体会议整体协商,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题协商,主席会议重点协商,界别会议主题协商,专门委员会对口协商,民主党派协商,委员小组基层民主协商。会后形成相关协商意见、建议案或意见建议摘要,以书面形式报送区委、区政府。
(二)书面协商。区委、区政府就相关工作以书面形式征求区政协意见,区政协组织区政协委员、区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界人士代表协商讨论,汇总协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区委、区政府。
(三)座谈协商。区委、区政府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听取区政协意见和建议,区政协会同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通过一定层次、一定范围的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方式,听取区政协委员、区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界人士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四)其他形式的协商。
四、基本程序
(一)提出协商议题。每年初,由区政协组织各委室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区年度工作重点,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后,提出年度协商议题。区委、区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向区政协安排协商议题。
(二)制定协商计划。年度协商议题提出后,经区政协主席会审议,形成年度协商工作计划,报区委、区政府审定。
(三)准备协商工作。年度协商计划列入区政协及相关委室的年度工作计划。为保证协商质量,协商前组织委员认真开展专项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有关部门单位要支持做好协商准备工作,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情况和工作条件,在区政协开展专项视察、专题调研活动前将需要的文件材料报送区政协。区政协在专项视察、专题调研活动前书面通知参加协商活动的委员,并提供相关的协商材料。
(四)实施协商工作。区政协委员、常委按照安排参加协商。区政协邀请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到会参加协商,就协商议题作出具体说明,听取意见。加强协商过程中的沟通交流,参加协商的各方要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提高协商的实效性。
(五)协商意见落实和反馈。协商工作实施后,形成相关协商意见、建议案或意见建议摘要,以书面形式报送区委、区政府,作为区委、区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参考和依据。协商意见的采纳、落实情况,区级相关部门应在收到协商意见后的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区政协办公室。
(六)督办追踪协商成果。区级相关部门反馈协商意见的采纳、落实情况后,区政协及时通过视察、调研、座谈、走访等方式,对协商成果转化落实情况进行追踪评估或评议。区级相关部门在次年召开的区政协常委会议上通报协商意见采纳、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