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不建机构建机制”思路,区政协矩阵式构建组织架构,整合力量推进,确保“有事来协商”工作有人抓、抓得实。
四级党组织抓好协商。区委成立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有事来协商”工作指导委员会,区政协成立以党组书记、主席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履行主抓主推职责;镇(街道)成立以党委、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谋划推进;村(社区)成立工作站,所在党组织负责联络协调协商活动。
三股力量下沉协商。实行政协领导、政协委员、专委会三 股力量下沉指导、参与和推动工作开展。村(社区)工作站在政协指导和镇(街道)党(工)委领导下运行,确保工作延伸衔接、 顺畅高效。组建由“1名政协副主席+1个专门委员会+N名政协委员”的联系指导构架,区政协副主席“挂图作战”,每年牵头指导1次年度协商计划中的“有事来协商”活动;区政协专委会联系指导包联片区工作,在理顺关系上加强指导,在路径选择上提供建议,在载体机制建设上给予帮助,在协同联动上大力支持;区政协委员全部划入“有事来协商”工作站,深入基层,走入百姓,积极参加小微协商活动。